关于表彰二届三次“两代会”优秀提案和提案承办先进单位的决定

文章作者:发布时间:2013-03-11浏览次数:91

各代表团: 

为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在推进学校建设和发展中充分发挥主人翁的精神,把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权利落到实处,根据《滁州学院教代会优秀提案和提案承办先进单位评选办法》(党办〔201117号)的精神,经学校教代会执委会34日会议认真评选,审议决定,对下列优秀提案和提案承办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一、优秀提案

1、关于完善青年教师导师制的建议

提案人:王晓梅等

2、关于加快新区附近教职工住宅建设,解决青年教师住房问题的建议    

提案人:吕永生、张敏、郑峰等

3、关于尽快整治会峰校区西区大门周边环境,避免安全隐患的建议

提案人:单晶晶等

4、关于稳定教务员队伍,提高教务员待遇的建议

提案人:卞佩峰、王希文等

5、关于整合学校各类考核的建议

提案人:梁贵红等

二、提案承办先进单位

人事处   教务处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不断进取。全体代表、提案承办单位要向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学习,在思想上进一步重视提案,认真写好提案、办好提案,不断提高提案质量和办理成效,使提案工作在服务我校建设与发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滁州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执委会

(代)

二○一三年三月十一日

 

终审人:李正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