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教职工重大疾病保险的通知

文章作者:发布时间:2013-05-06浏览次数:210

各分工会:

为发扬互助友爱的精神,进一步做好教职工互助互济保障工作,缓解教职工因患上重大疾病导致的家庭困难,根据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安徽省办事处的要求,校工会决定组织教职工参加重大疾病保险,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大疾病保险的原则:

(一)参加保险的会员按规定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费,患重大疾病时享有获得救助的权利。       

(二)互助会资金坚持自愿的原则,参加者受益,不参加者不受益。

二、参保对象:全校在职工会会员

三、保险期限:叁年

四、参保重大疾病种类:

1、急性心肌梗塞

2、冠状动脉搭桥术

3、恶性肿瘤

4、慢性肾衰竭

5、重要器官移植

6、白血病

7、颅内原发肿瘤手术

8、严重烧、烫伤

9、截瘫

10、多个肢体缺失

11、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五、保险责任:

视重大疾病由安徽省教育工会互助保险代办处负责办理理赔,最高理赔金:10100元。

六:每份保费:66

    参保会员个人支付10元,剩余56元由省教育工会和校工会共同承担。

七、相关要求:

请各分工会统一办理,于5月底将参保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登记表、个人缴纳的保费一并报校工会单晶晶同志处。

联系电话:3510029

          

         滁州学院工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六日

 

终审人: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