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工会、教代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负责本级工会、教代会的日常工作。制定和实施工会、教代会学期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组织、指导分工会规范工作,开展目标管理。参与筹备、组织召开教职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2、代表和组织教职工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动员、组织教职工广泛参与学院改革、努力完成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项工作。
3、配合学院党政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教职工队伍政治和业务素质,协调组织教职工政治理论、法规和业务学习,以师德建设为重点,开展相关评先创优工作。
4、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经常了解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要求和建议。配合、支持、监督院行政做好教职工劳动保护和生活福利工作。
5、发挥女教职工委员会的作用,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女教职工工作,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和合法权益。
6、开展有益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负责教工活动中心和学院大礼堂的管理工作。
7、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发挥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作用,对工会财务管理实行监督检查。
8、接收新会员,做好会籍管理工作。
9、做好工会的宣传报道工作。办好《滁州学院教工通讯》《滁州学院工会网站》。
10、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对“两委”委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教代会、工会基本知识等方面的教育,提高院教代会、工会、“两委”委员和基层工会的整体素质。
11、完成学院党委、行政和上级工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工会委员会组织宣传部工作职责
1、根据工会工作要点,准备有关材料,起草有关文件、报告等;
2、利用图片展、校报、宣传栏和工会网站等宣传工具,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院党委、行政的决策精神,为校园两个文明建设发挥宣传舆论作用;
3、了解、掌握教职工思想动态,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
4、开展新会员入会、组织、培训工作;
5、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文体部职责
1、根据工会工作的要求,积极组织广大教职工开展各种类型的文娱体育活动;
2、负责组织各种有利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业余文化活动;
3、发动、指导各系(部)分工会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
4、组织教职工参加省、市、教育等系统举办的各类比赛,增进校际间友谊与合作;
5、协助工会其他部开展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四、生活福利部职责
1、积极帮助和支持行政,做好劳动保护和教职工福利等方面的工作,办好工会集体福利事业;
2、组织发动教职工开展互助互济,关心困难职工生活,积极帮助特困的教职工解决实际困难,配合做好教职工向灾区捐赠的扶贫工作;
3、配合监督检查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4、协助工会其他部开展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女工委员会职责
1、努力做好女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开展“四自”教育,引导女教职工做一个 “四有新人”;
2、围绕工会工作要点,根据女教职工特点和意愿,制定工作计划,积极组织落实;
3、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深入调研及时反映女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注女教职工的特殊权益,尽力为女教职工办实事;
4、关心女教职工身心健康,逐步建立女教职工保健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定期对女教职工进行妇科普检;
5、组织女教职工开展庆祝“三八”国际妇女节的活动;
6、协助工会其他部开展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工会经审委员会职责
1、检查监督院工会贯彻执行国家以及上级工会和学院有关工会财经制度方面的情况;
2、审查工会经费年度预算,决算的编制和执行情况;
3、审查工会经费的收入状况,向工会委员会提出确保经费收入的意见和建议,
4、定期审查工会经费的支出,监督经费的使用,确保经费的合理开支,防止挪用和浪费;
5、审查工会财产的管理情况,监督财产管理制度的落实;
6、工会组织变动或工会财务工作人员变动时,负责监督办理交接手续;
7、定期向工会委员会和上级工会报告经审工作;
8、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