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迎新年教职工文艺晚会的通知

文章作者:时间:2008-12-29浏览:182

各分工会:

 为繁荣校园文化,展示教职工的精神风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营造和谐校园氛围,决定举办迎新年教职工文艺晚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颂祖国、促发展、铸和谐。

二、节目内容与形式:

1、内容:紧紧围绕改革开放30周年伟大成就,突出主旋律,内容健康,格调高雅,充分展示时代精神、校园特色和广大教职工的精神面貌。

2、形式:不拘一格,鼓励以集体节目为主。

三、时间和地点:

1、请各分工会于12月11日前将节目报院工会单晶晶处(服装、光盘自备)。

2、12月24号下午14:00在北校区大礼堂彩排。

3、12月25号晚上19:00在北区大礼堂正式演出。

四、具体要求与奖励:

1、请各分工会认真组织,动员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

2、以分工会为单位,至少报一个节目。

3、“组织奖”条件:组织认真,参加人数较多,效果比较好。

4、设特等奖一名、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组织奖三名。特等奖奖金300元、一等奖奖金260元、二等奖奖金200元、三等奖奖金100元、组织奖奖金200元。

                      

                                                                  二○○八年十二月四日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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