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代会各代表团:
我校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拟于11月下旬召开。为了调动广大教职工为学校“十二五”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献计献策,积极投身“我为学校做贡献”的活动,现就代表提案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2010年11月3日——11月18日
二、提案征集要求:
(一)提案征集工作是教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学校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各代表团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布置落实提案征集工作。
(二)教代会代表必须以严肃、认真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提案权,在拟定提案前应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保证提案的严肃性、可行性。
(三)根据《滁州学院教代会提案工作暂行办法》规定,本次教代会代表提案围绕会议的中心议题——“十二五”发展规划建设等方面征集。对影响面较大的意见和建议予以立案,超出教代会职权和学校管理权范围的提案将不予立案。征集提案主要内容:
1.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文件的意见和建议;
2.有关学校改革和发展,对“十二五”发展规划制定和修改的意见和建议;
3.有关进一步加强教学、科研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增强办学效益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有关学校管理、后勤服务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6.有关维护学校稳定、建设和谐校园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7.其他重要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提案必须包括:
1.案 名: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
2.提案内容: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
3.提案建议,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
(五)提案应由教代会正式代表3人以上联合签名提出,其中1人为提案人,其余为附议人;也可以代表团名义集体提出。每个提案人都必须亲笔签名。
三:各代表的提案交所属代表团汇总,统一于11月18日前送院工会办公室。
附件:《滁州学院二届二次教代会代表提案征集表》
联系人:单晶晶
电 话:3511029(660029)
滁州学院教代会执委会
(代)
二○一○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