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届四次教代会征集提案的通知

文章作者:发布时间:2013-03-02浏览次数:86

各代表团、各位代表:

根据《滁州学院教代会提案工作暂行办法》精神,为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积极性,以良好的精神状态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为做好提案征集工作,保证提案的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范围

1.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文件的建议和方案;  

2.有关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促进建设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建议和方案;  

3.有关提高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办学效益、加强教风学风建设及学校管理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4.有关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综合治理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5.有关建设节约型校园的建议和方案;

6.广大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的建议和方案。

二、提案征集要求
  1.提案的提出应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问题真实可信,提案的落实能够对学校大局或大多数教职工的工作、生活产生积极影响;

2.应站在学校改革发展大局的立场和角度观察分析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符合学校的整体利益;所提建议和措施在学校职权、财力、物力范围之内切实可行,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3.提案撰写要符合规范要求,提案人撰写提案时,须写明提案名、案由分析及具体建议和措施。力求观点清晰,内容详实,有一定深度,建议和措施力求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另外,须有两名正式代表作为提案附议人,提案人与附议人均需签名;

4.提案一事一议一案,不同内容列为不同提案;

5.不属于提案范围:①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的问题②基层部门有权解决的问题③个人的具体问题④同国家宪法和现行法律法规有抵触的问题。

三、其他事项

1.本次提案征集时间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提交,截止至314日,逾期不予受理;

2.提案征集表从附件下载,请按要求逐项填写,在规定截止的时间前将纸质稿交校工会办公室(一式二份),同时将电子文本发送至610833830@qq.com

3.征集的提案由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依据《滁州学院教代会提案工作暂行办法》进行整理、归类、审查,依照程序转交给相关职能部门办理。

 

 

附件:《滁州学院教代会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征集表》

                                                 

                          

 

 

                           院工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一日

 2附件:提案征集表.doc

终审人: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