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省教育工会工作先进集体、优秀工会工作者和支持工会工作好领导的通知

文章作者:工会发布时间:2013-12-09浏览次数:448

 [2013]17

 

各分工会:

根据省教育工会《关于评选教育工会工作先进集体、优秀工会工作者和支持工会工作好领导的通知》(皖教工[2013]79号)精神,为做好我校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和推荐范围

(一)评选名额:省教育工会分配我校工会工作先进集体1个、优秀工会工作者1名、支持工会工作好领导1名。

() 推荐范围

1、工会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范围是:校工会、各分工会。

2、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范围是:从事工会工作三年以上、且符合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条件的专(兼)职工会工作者。

3、支持工会工作好领导推荐范围是:学校、院(部)、部门党政领导干部。

二、各类先进推荐条件

()工会工作先进集体

1、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会工作、全面履行工会四项职能中,开拓进取,求实创新,工会领导班子团结协调、廉洁勤政、作风深入,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在教职工中有威信、有凝聚力。

2、坚持和完善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学校民主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教代表会职权,教代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教代会按时换届,定期召开教代会。校、院两级重要的规章制度、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议题提交教代会审议并通过;按时足额缴纳工会经费,工会经费管理、使用好。

3、突出维护职能,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4、在配合党政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教职工职业道德水平、业务技能和身心素质等方面工作活跃,所组织的活动教职工参与面广,富有成效。

5、重视工会信息、调研和宣传工作。近几年来向工会网站积极投稿且录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有调研报告或论文并获奖。

(二)优秀工会工作者

1、热爱工会工作,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工作业绩突出的工会专()职干部。

2、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教职工办实事,积极了解和反映教职工的意愿和要求,主动依法科学履行维权职责,为党政认可,群众信任。

3、廉洁自律,思想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办事公道,受到教职工广泛拥护和称赞。

4、注重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写出了有一定质量的工会、教代会工作调研报告或论文。

(三)支持工会工作的好领导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尊重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关心、重视、支持工会工作。

三、评选原则和办法

()评选原则:坚持标准第一、业绩突出、民主推荐、好中选优和群众拥护、党政认可的评选原则。先进集体既能代表全校的先进水平,又能在全省高校范围内堪称先进的集体。先进个人要政治信念坚定、工作业绩明显,热心为教职工群众服务,群众认可程度高。

()评选步骤:

1129日至1212日各分工会,在党总支领导下召开分工会委员会或扩大会,对照各类先进推荐条件进行“工会工作先进集体、优秀工会工作者、支持工会工作的好领导”推荐。

21212日各分工会将推荐的工会工作先进集体、优秀工会工作者、支持教育工会工作的好领导候选人名单报校工会。

推荐本分工会为先进的,应同时将《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登记表》、《优秀工会工作者登记表》、《支持教育工会工作的好领导》一式二份及相关支撑材料报校工会,电子邮件发送到校工会信箱gonghui1039@126.com

31213日召开校工会委员会,研究确定工会先进集体和优秀工会工作者、支持教育工会工作的好领导建议名单,报校党委审定。

4、公示推荐结果。

四、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

各分工会于1212日前面向全校推荐的各类先进名单及相关材料一并报校工会,逾期视同放弃。联系电话:3511038,联系人:左勤。

    附表:评选表彰表格.rar 

                                   校工会

          2013129

 

终审人: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