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工会滁州学院委员会文件
工〔2014〕6号
关于评选推荐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分工会:
根据省教育工会《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医德先进个人与师德医德标兵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皖教工〔2014〕7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和对象
1、根据《通知》精神,省教育工会分配到我校师德先进个人1名,省教育工会将从各单位推荐的师德先进个人中评选出全省教育系统师德标兵。
2、参评对象应是在教学第一线工作的教师。
二、评选推荐条件
1、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职业修养;忠诚教育,爱岗敬业,有钻研进取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在岗位上不断学习,严谨治学,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2、专业功底扎实,教学理念先进,关爱学生,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与实践精神;师生关系和谐、融洽,学生认可度高。
3、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爱岗敬业,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乐于奉献,勇挑重担,工作业绩突出。
4、获得过省、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三、评选程序
1、组织推荐。6月13日前请各分工会在党总支的领导下,认真对照条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各分工会可推荐1名参加学校评选,并认真填写推荐表,个人事迹一栏要求事迹突出,文字简练,不超过800字,同时,另附3000字的事迹材料,力求特色鲜明,事迹详实,内容生动。
2、会议评选。6月20日前校“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组织评选,评选出师德先进个人建议人选1名并报校党委审批。
3、公示。评选出的师德先进个人,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工会。
四、评选工作要求
1、请各分工会对照评选条件,精心组织,认真推荐;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充分发扬民主,公正推荐;坚持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群众公认,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请各分工会于6月13日前,将推荐表一式三份及相关推荐材料(纸质、电子版)报校工会,邮箱:shjj2006@126.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校工会
二○一四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