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三届一次“两代会”优秀提案和提案承办先进单位的决定

文章作者:时间:2015-03-09浏览:121

各党总支: 

为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在推进学校建设和发展中充分发挥主人翁的精神,把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权利落到实处,根据《滁州学院教代会优秀提案和提案承办先进单位评选办法》(党办〔201117号)的精神,经学校教代会执委会36日会议认真评选,审议决定,对下列优秀提案和提案承办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一、优秀提案

1、关于延长食堂营业时间,提高餐厅接待能力和质量的建议

提案人:陈泰生,徐志红等

2、关于创建“书香校园”的建议     

提案人:张丽惠等

3、关于适度增加教学管理人员,进一步加快教学管理队伍建设的建议

提案人:黄永青,刘克忠等

4、关于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实验教学管理,促进教风、学风改善的建议

提案人:王玉亮等

二、提案承办先进单位 

人事处   教务处   后勤服务集团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不断进取。全体代表、提案承办单位要向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学习,认真写好提案、办好提案,不断提高提案质量和办理成效,使提案工作在服务我校建设与发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滁州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执委会

二○一五年三月六日

 

 

 

 

 

 

 

 

 

 

 

终审人:李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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