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教职工中国象棋比赛的通知

文章作者:时间:2015-09-09浏览:132

一、 比赛时间和地点

1.比赛时间:2015913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 比赛地点:琅琊校区教育科学学院二楼会议室(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竞赛项目

个人赛和团体

三、参赛办法

1. 各分工会团体赛限3人,如果不够3人,不计团体成绩,可计算个人成绩;

2. 各分工会超过3人,只计最好3人成绩为团体成绩。

四、比赛办法

1. 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象棋竞赛规则《2011象棋竞赛规则》;

2. 比赛采用积分编排制;

3. 比赛轮次根据报名人数确定;

4.电脑随机抽签编排。

五、限时规定

1. 每轮比赛50分钟;

2. 限时为加秒制:根据赛程确定每方基本用时20分钟,每走一着加5秒,超时判付;

3. 裁判有权根据棋局进程和赛程随时进行限时;

六、自然限着

1. 采用30回合自然限着;提出方的循环“将军”计3着;

2. 自然限着由一方向裁判提出后开始计算;

3. 自然限着由提出方累计,对方确认;

4. 对双方均无取胜可能的简单局势,裁判有权判和。

七、注意事项

1. 摸子走子,摆正棋子需事先声明,行棋后(以手离开棋子为准)不得悔棋;

2. 对方悔棋及犯规,应在自己行棋前提出,行棋后视为认可;

3. 走棋后(已离手)形成帅(将)直接对面、主动送吃或者没有“应将”,当即判负;

4. 在同一局中,走棋后违反行棋规定(如马走“田”等),第一次出现犯规一次,第二次出现判负;

5. 对双方不变作和的待判局面,允许双方在两回合内变着。

   八、录取名次及记分方法如下:

1.个人赛录取前八名,不足八人减1录取;团体赛录取前三名,不足三队减一录取。

2. 录取名次不并列。


终审人: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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