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比赛时间和地点
1.比赛时间:2015年9月13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 比赛地点:琅琊校区教育科学学院二楼会议室(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竞赛项目
个人赛和团体
三、参赛办法
1. 各分工会团体赛限3人,如果不够3人,不计团体成绩,可计算个人成绩;
2. 各分工会超过3人,只计最好3人成绩为团体成绩。
四、比赛办法
1. 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象棋竞赛规则《2011象棋竞赛规则》;
2. 比赛采用积分编排制;
3. 比赛轮次根据报名人数确定;
4.电脑随机抽签编排。
五、限时规定
1. 每轮比赛50分钟;
2. 限时为加秒制:根据赛程确定每方基本用时20分钟,每走一着加5秒,超时判付;
3. 裁判有权根据棋局进程和赛程随时进行限时;
六、自然限着
1. 采用30回合自然限着;提出方的循环“将军”计3着;
2. 自然限着由一方向裁判提出后开始计算;
3. 自然限着由提出方累计,对方确认;
4. 对双方均无取胜可能的简单局势,裁判有权判和。
七、注意事项
1. 摸子走子,摆正棋子需事先声明,行棋后(以手离开棋子为准)不得悔棋;
2. 对方悔棋及犯规,应在自己行棋前提出,行棋后视为认可;
3. 走棋后(已离手)形成帅(将)直接对面、主动送吃或者没有“应将”,当即判负;
4. 在同一局中,走棋后违反行棋规定(如马走“田”等),第一次出现犯规一次,第二次出现判负;
5. 对双方不变作和的待判局面,允许双方在两回合内变着。
八、录取名次及记分方法如下:
1.个人赛录取前八名,不足八人减1录取;团体赛录取前三名,不足三队减一录取。
2. 录取名次不并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