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滁州学院职工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文章作者:时间:2016-01-06浏览:369

 

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切实提高教职工自身素质,引导全校教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养成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以家庭的平等、文明、和睦,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校工会决定,开展滁州学院职工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分工会中在职职工

二、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

家庭成员爱国、爱单位,拥护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德,无涉黄、涉邪、赌博、吸毒等行为。关心集体、助人为乐,努力为集体、为社会办实事、做好事。

2、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好

家庭成员注重学习,不断更新知识;钻研技术,提高业务素质;岗位成才,争先创优,建功立业。

3、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

建立平等、民主、和睦、友爱的家庭关系,尊敬长辈,爱护儿童;邻里之间团结互助,和睦相处。

4、夫妻和睦、科学教子

夫妻双方互敬互爱、互信互勉、互谅互让、互帮互慰;德智并重,培养子女全面发展。

5、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

家庭生活消费不奢靡浪费,注意绿化美化环境。不养畜养禽、不在公共区域种植蔬菜等农作物、不乱搭乱盖乱丢乱扔;搞好环境卫生,室内干净、整齐,公共走道、阳台无乱堆乱放现象。

三、评选办法

1、以家庭为参评主体。每个分工会推荐上报1户家庭。每个候选家庭撰写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2、校工会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审核。

3、校工会、女工委召开评审会议,推荐产生滁州学院职工文明家庭。同时推荐1户参选安徽省职工文明家庭。

四、评选时间

各分工会于115日前将职工滁州学院文明家庭推荐表报校工会办公室,同时报电子版,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五、要  

1.各分工会要对本次评选活动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本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在所属基层党总支的领导下,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2、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推荐滁州学院文明家庭候选户,被推荐的家庭应表现突出,且具有突出、感人的事迹,在群众中有一定影响和示范作用。

3、认真撰写事迹材料。事迹材料,由标题、开头(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在单位及职务)、主体(介绍主要事迹)、结尾(各方评价、取得的荣誉)等四大部分组成,要动员参评家庭认真撰写事迹材料,事迹材料以1000字左右为宜。

4、坚持公开公正。评选工作严格按照家庭申报、群众评议、组织审核、结果公示的方式步骤进行评选,评选结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代表性、先进性。

附件:滁州学院职工文明家庭推荐表

 

 

 

滁州学院工会

201616

 

 滁州学院职工文明家庭推荐表

                 填表时间:

职工单位

(女)

 

 

 

联系电话

配偶单位

 

 

 

 

受过何种奖励

 

 

 

 

 

 

 

 

 

 

 

 

 

 

 

 

会意 

 

                   

 

终审人: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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