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二级工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滁州学院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学校及各基层院(部)每年应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学校“两代会”已圆满结束,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建设,逐步健全和完善基层二级“两代会”制度,请各基层院(部)党总支,分工会认真准备并按期完成2016年“两代会”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认真总结“十二五”发展经验,精心谋划“十三五”发展蓝图,团结和带领广大教职员工和工会会员,凝心聚力,充分发挥主人翁作用,积极推进基层民主建设,为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建功立业。
(二)会议主要任务:
1、听取、审议本单位行政工作报告;
2、听取、审议本单位工会工作报告;
3、听取、审议本单位“十三五”事业规划;
4、梳理审议并回复本单位“两代会”提案。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
请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自行确定开会时间和地点,于2016年5月底完成。
(四)几点要求
1、成立由二级学院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确定二级教代会议程和会议的主要议题。
2、召开前,各分工会向校工会递交书面申请,报告本单位二级教代会会议议程、主要议题及召开的时间和地点,经校工会同意后方可召开。
3、各单位二级教代会结束后,会议材料要归档,并交校工会备案。
滁州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