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协会宗旨:进一步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活跃我校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增强体质,增进友谊,营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促进我校教职工足球运动的广泛发展。
第二条 协会性质:本协会是在校工会管理和指导下,由我校教职工自愿参加的非赢利性的业余群众组织。
第三条 本协会正式名称为“滁州学院教职工足球协会”。本协会根据校工会丰富教职工业余生活为宗旨,研究制定了《滁州学院教职工足球协会章程》。
第二章 会 员
第四条 加入滁州学院教职工足球协会的条件:
1 本校在职教职工,身心健康,热爱足球运动,具备一定的足球运动基础;
2 遵守《滁州学院教职工足球协会章程》,服从协会领导;
3 积极参加协会安排的各项活动;
4 履行协会规定的各项义务,维护协会的利益。
第五条 加入协会的程序:
由申请者向滁州学院足球协会提出申请,经协会管理机构考察合格后方可成为正式会员,并报校工会备案。
第六条 会员的权利:
1 会员拥有自由加入和退出协会的权利;
2 会员拥有向协会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
3 会员拥有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4 会员拥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5 会员拥有向协会提出组织比赛或其他活动要求的权利;
6 会员拥有监督协会管理、运作以及经费使用的权利。
第七条会员的义务:
1 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的各项决议,维护协会的声誉;
2 对办好协会,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
3 积极配合协会的工作,按时完成其交办的任务;
4 按规定如期交纳会费,并为协会筹集资金出力。
第八条 会员资格管理:
1 对严重违反协会章程,损害协会声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会员,在征得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同意后,协会管理机构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并报校工会备案。
2 对不履行会员义务或者长期不参加协会活动的会员,协会管理机构有权暂停其会员资格。
3 会员资格取消或暂停后,均不享有会员权利。
第三章 管理机构
第九条 协会管理机构常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各一名,由会员推荐产生的人员担任。球队设置教练、队长、副队长各一名。
第十条 协会管理机构的职责:
1 接受校工会的领导,协助校工会开展全校性的体育活动。
2 负责协会的组织工作,定期召开年会,进行年度活动总结,制定下一年度活动计划;
3 组织协会会员进行训练和比赛;
4 负责协会会员管理工作;
5 对协会经费进行合理管理和使用,并接受校工会和会员的监督。
6 协会日常事务管理。
第四章 协会活动
第十一条 会员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十二条 协会活动一般安排在业余时间进行,常规的活动时间暂定为每周三16:00至18:00,或者每周末会峰校区体育馆,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第十三条 协会活动多以内部组织的日常训练和比赛为主,适时组织同校外团体间的比赛交流。如遇重大足球赛事(代表学校参赛等),协会将在会员中择优组织参赛队伍,并安排强化训练。
第十四条 会员应坚持参加每周的训练或比赛活动,尽量不要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应事先向协会秘书长请假。
第五章 协会经费
第十五条 协会经费来源由校工会拨款和社会赞助两部分组成。
第十六条 协会鼓励会员积极借助社会力量筹集经费。
第十七条 协会经费主要用于购买球衣球服、足球以及训练或比赛时的必要支出,经费使用均应按学校财务管理规定执行,大额经费的使用需经协会会员大会讨论决定。协会管理机构应定期向会员公布经费收支以及使用情况。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协会章程经滁州学院校工会批准,由滁州学院教职工足球协会负责解释,自颁布起试行。
附一:滁州学院足球协会机构成员名单
会长:鲍伟
副会长:余少兵
秘书长:彭靳
教工足球队教练:王波
教工足球队队长:宋冰
教工队足球队副队长:彭靳
附二:滁州学院教工足球队群
QQ群:271736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