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一届一次”优秀提案和提案办理先进单位的决定

文章作者:时间:2009-11-09浏览:501

 

教代会各代表团、各分工会:
提案工作是高校教代会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作,在履行民主管理、参政议政的职能中有着特殊的地位和作用。根据《滁州学院教代会提案工作暂行办法》的精神,教代会执委会本着促进学校发展、尊重教职工代表的意愿,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在充分酝酿考察的基础上,经教代会执委会2007年4月13日会议研究决定:对下列优秀提案和办案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一、优秀提案
计算机系张玉萍等3位代表提出的“东苑改造,开通网络”;
法政系黄永青等3位代表提出的“提高我院优秀学生奖学金数额”
图书馆费勤龙等3位代表提出的“          治理北校区道路”。
二、提案办理先进单位     
学生处    后勤管理处
希望广大教职工代表发扬主人翁的精神,认清肩负的使命和责任,广泛联系教职工群众,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创新、探索,提高提案质量;希望各系(部)、各部门不断提高工作的效能,提高提案办理的质量,为促进学院的发展,构建和谐校园做出更大的贡献。
 
 
滁州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执委会
滁州学院教育工会委员会
二○○七年四月十四日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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