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的旧婚俗

文章作者:李文蕙时间:2013-05-17浏览:231

 

    我的故乡在肥西县,封建社会的男女婚姻,都由父母做主。但主要做主的人是父亲,青年们对象长的高矮胖瘦都由媒人与双方父母说合。
旧时男女的婚姻,回忆起来,大约有以下几种情况:
                       指腹为婚、摇箩结亲
    指腹为婚。在农村,有一些男人间,因做生意,做官或其他原因两家异姓间相处很好,往往就由男人做主,将自己妻子怀孕、尚未出生的是男或是女的孩子与对方结为姻亲,有的男人妻子甚至还未怀孕,就由丈夫早早应允了,这叫指腹为婚,若两家妻子都生男或都生女,当然这桩婚姻就不存在。不过男女长大后,有无婚变,一般情况都守信不变,但也有极少数婚变。
    摇箩结亲。即男女两家男人间相处尚好,为了表示他们之间更加亲密关系,将自己尚在摇篮中摇晃的婴儿就定为婚姻关系。等到男女都长到婚年时,就由男方家请媒人到女方家协商他们的结婚事宜。如果他们两家条件都尚可,男女双方也都默认父亲的决定而结为夫妇,若男家经济状况不好,或男孩长大又无出息,往往女方家派人去男方家要求退婚,男方家若有势力、女方就很难退掉,这样往往引起有的女子逃婚或自己另择对象成婚。男方家若无势,又无钱只有同意,但也有男方家无势无钱娶不来媳妇,就找许多男人到女方家野蛮地将人家女儿抢来做媳妇。
                           童养媳
    过去,有不少人因家穷,或女孩太多,只有忍痛割爱,找一个生活较好的人家,将女儿让予这家抱去做童养媳。其中就有我的姑母及二姐。收养童养媳的人家,目的主要有三种:一是家里有个男孩,抱个女婴(或已有几岁),让她自小在一起与婆婆相处,等他们都长大了,给他们成亲。这样,童养媳就像女儿一样与婆婆贴心贴肝的和睦相处,同时,也是为了与准丈夫自小相处,日后关系亲密。第二是某家夫妇婚后暂未生养,担心以后生养的是女孩,所以他们决定抱一个女孩来“压子”,因此抱来家的女儿,就叫“压子丫头”。由于有一个女孩“压着”,这家妇女就会生出一个男孩来(当然这是迷信)。不过有时这家妇女真的会“压”出来一个男孩,等他们长大了,这家父母可能让他们成亲。不过女孩有时比男孩大上好几岁,有的男孩长大了没有出息,童养媳不愿意,由于是婆婆做主,压子丫头不同意也没办法,因为传统的儿女婚姻是由父母做主,儿女只能屈从。但也有压子丫头长的不好,或因大与儿子多岁,又或其他原因,父母将压子丫头当女儿出嫁。也有压子丫头,压不住养母生个男孩,反而又生一个或几个女儿。这样,待她们长大都出嫁。第三种,是男方家因家穷,事事都要考虑节约,考虑将来男孩长大娶一门儿媳要花很多钱,唯恐花不起,不如早早地给还在幼(童)年的儿子,抱一个童养媳,等他们长大了,不论家里有钱没钱,都能让他们成亲,这样又省心又省钱。

   (未完待续)

                             此文转自<<滁州学院报>>2013-4-25总第209期p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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